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讯 息|北京大学2023-2024学年国内访问学者招生(语言学)
2023-05-16
2023-05-14
2023-05-14
北京大学
为充分发挥优秀学科的带头作用,促进校际学术交流,提升兄弟院校师资水平,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及《北京大学接受访问学者、进修教师工作管理规定》,北京大学2023-2024学年接受教育部“高等学校中西部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 (以下简称:骨干访问学者)、国内访问学者、进修教师来校研修。具体接受办法及申请流程如下:
一、接受对象和申请条件
我校接受遵纪守法,政治思想素质好,专业基础扎实,潜心教学和科研的相关人员。 1、骨干访问学者骨干访问学者是指由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以下简称:武汉中心)选派的中西部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北京大学只接受武汉中心推荐的名单,并择优录取,最终结果由武汉中心对外公布。录取的骨干访问学者可获得教育部经费资助,资助费用可抵扣部分学费。 2、国内访问学者接受对象为国内高等学校、军校和党校在职教师、国家教科文机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申请人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所申请的专业方向基本与目前所从事的教学、科研及管理专业方向一致。(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3)国家授权机构颁发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 3、进修教师接受对象为国内高等学校、军校和党校在职教师、国家教科文机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申请人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 申请的专业方向基本与目前所从事的教学、科研及管理专业方向一致。(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3)国家授权机构颁发的中级(含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二、培养方式和要求
1、全脱产学习,且不得同时在其他学校进行访学和进修。2、 访问学者以参加北京大学学术科研工作为主,由导师协助制订访学计划,按期完成计划且结业考核合格者,由北京大学颁发《国内访问学者证书》。3、进修教师进修期间需选修4至8门课程,不得跨系选课。选修课程需参加考核,成绩合格者,由北京大学颁发《北京大学进修证书》。4、在校期间必须遵守国家法规和北京大学各项规章制度,遵守相关防疫政策,需秉持优良学风,遵循学术道德和规范。
三、收费标准和研修期限
四、申请流程及注意事项
1、网上申请(1) 申请人报名前请仔细阅读《北京大学接受访问学者、进修教师工作管理规定》,接受《北京大学接受访问学者、进修教师工作管理规定》所述内容后方可提交申请;(2)申请网站:https://jxfx.oce.pku.edu.cn ;(3)申请截至日期:2023年5月20日;(4)申请期间请保持手机畅通和电子邮箱正常使用。(5)导师课题目录参照《2023-2024学年北京大学访问学者课题目录》。2、初审结果查询提交申请3个工作日后可查询初审结果。若初审未通过,请申请人核查个人信息是否填写完整或是否符合申报条件,视情况根据系统提示,修改后重新提交。初审通过后,申请人可进入下一申报环节。3、复审材料提交请申请人按系统提示上传复审材料,并于5月27日之前(以邮戳为准,过期不再受理)邮寄以下6项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一份):(1) 系统打印的申请表,需提交原件,各项需填写完整,派出单位填写审查意见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2)派出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工作证明原件(需盖章);(3)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在同一张纸上,人事部门盖章);(4)最高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人事部门盖章);(5)由国家机构颁发的专业技术职务评定证书(或同等效力文件)的复印件(人事部门盖章);(6)提供本人近期学术成果一份(限通过5页内A4纸展示),供导师审查。(7)需提交2023年1月1日以后的单位年度体检报告(或个人健康体检报告,体检项目参照申请人所在单位体检内容)。温馨提示: (1)只接收通过邮政EMS邮寄的材料; (2)上述前5项申报材料请勿装订,第6、7项可单独装订,所有材料按照顺序依次放置邮寄。4、录取结果查询申请人可于2023年7月初登陆系统查询录取结果。请自行下载打印“北京大学国内访问学者邀请函”(或“进修教师入学通知书”)和“入学须知”。申请人按“入学须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报到者,按自动退学处理。未被录取的申请人,不再另行通知,申请材料不予退回。5、其他注意事项(1)凡在申报过程中作假舞弊者,无论何时发现,一律取消其申报和进修访学资格。(2)申请人所提交的照片,将用于北京大学出入校人脸识别系统。具体要求: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白底),露出额头和双耳,不带眼镜,不得使用美颜、浓妆或PS处理的照片。(3)身体状况不适宜长期在外脱产学习与集体生活者(例如怀孕、患有传染病或精神疾病等),不予接受。(4)北京大学只通过继续教育部网站发布招生信息,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招生相关工作。
五、其他
1、进修教师、访问学者需自行安排来校进修访学期间住宿。2、 如有特殊情况,导致申请、报到入学等安排无法按照预期进行或有所调整,学校将第一时间发布通知,请申请人随时关注本网站通知。联系方式联系人:北京大学继续教育部 张老师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燕园街道北京大学勺园5号楼217室邮 编:100871 电 话:010-62760832E-mail:zh333@pku.edu.cn信息来源:北京大学继续教育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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